任职要求:
一、引进条件
(一)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1年6月3日以后出生);
5.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海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
6.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外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国(境)外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及研究方向具体判定;
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外学历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3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以拟录取公告为准);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1.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二、职位简介
在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三、专业要求
地理学类(0705)
学科教学(地理)(045110)
土木工程(081400)
岩土工程(081401)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5)
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0807)
电气工程类(0808)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4)
能源动力类(0858)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085906)
四、学历与学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
五、其他条件
无
研究方向:
地理学类(0705)
学科教学(地理)(045110)
土木工程(081400)
岩土工程(081401)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5)
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0807)
电气工程类(0808)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4)
能源动力类(0858)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0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