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敬岗爱业,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思想端正,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开拓创新。
2.热爱党的卫生事业,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科研项目的能力。
3.能带动和促进我院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学科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医疗、科研、人才培养等一线工作。
二、引进条件
取得与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项目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人选、国家实验室分管科研工作副主任、全国重点实验室(含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自治区实验室主任、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第二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牌(创新团队带头人)、全国创新争先奖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第一、第二完成人)或专著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第二完成人)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第二完成人)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或创新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或论文奖(第一作者)、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广西科学技术奖(含广西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国医大师等相当业绩的专家学者。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医疗、科研等方面业绩特别突出者或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紧缺急需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骨科
福利待遇:
医院将整合资源,为引进的领军人才(团队)提供全方位、具有地区竞争力的支持力度,参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暂行实施办法(修订)》,实行一人(团队)一议。
(一)核心待遇
安家费、租/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和团队组建支持等。
(二)配套服务
职业发展、科研平台、生活保障如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