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项目博士后
1.年龄35周岁以下,优秀者可以放宽至38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
2.学术科研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上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2)以主编或副主编身份出版专著、编著、译著10万字以上;
(3)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二)专项博士后
1.符合项目博士后申请条件。
2.院属单位或导师推荐。
3.通过院级考核。
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本院职工不得申请进入本院科研流动站。
研究方向:
中医药古籍知识组织方法及应用研究;中医药防治心血管疾病基础研究
福利待遇:
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4年。
(一)入选我院“名师+”博士后者,年薪30万(税前)起,出站考核达到留院条件者可办理留院手续;入选专项博士后者,年薪20万(税前)起,进站时签订专项协议,出站考核达到留院条件者可办理留院手续。
(二)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业绩突出者,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可给予相应奖励。
(三)流动站独立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按在职职工管理,在站期间可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承担院级自主课题、对外交流合作研究的机会。
(四)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及学术交流项目等各类科研及人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