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含通过博士论文答辩);
2.能够独立承担政治理论、工会基础理论、工运史、工会工作、劳动关系、就业保障等方面课程教学及科研工作;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4.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5.具有优秀的研究成果者优先。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
福利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