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学术道德等职业道德规范;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端正,能承担课程的讲授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渊博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科学研究素养,勇于探索,思维创新;
6.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地点为楼观校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应届毕业时间: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中的专业名称须与所应聘学科方向保持一致或相近;
4.满足应聘学院招聘学科专业方向等条件要求。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者;
3.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处分或应届毕业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岗位要求
1.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毕业;2.参与过本专业科研项目,主持过相关项目的优先考虑;3.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过论文,发表过SCI论文的优先考虑;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企业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福利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1.经学校考核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标准执行。2.学校将为新校区教职工提供校内公寓住宿,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教职工还可享受节日慰问品、用餐补贴、年度体检及通勤班车等福利待遇。(二)博士研究生一般薪酬及福利待遇1.经学校考核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标准执行。2.学校将提供新校区校内职工公寓住宿,同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节日慰问品、用餐补贴、年度体检、通勤班车等福利政策。博士人才专属薪酬及福利待遇1.学校为引进的博士人才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结合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优先支持参加国家级、省市级专家评选表彰活动,申报国家级、省市级人才项目。3.享受学校科研平台资源,按照学校科研相关规定取得显著成果的,给予相应科研奖励,同时提供进修、交流和访学的机会。4.聘期内根据个人学术业绩,优先支持入选或申报各级奖励、各类人才计划(基金)。5.提供职称晋升渠道,学校有独立评审权,无“非升即走”要求。博士入职当年经考核合格即可认定讲师职称,两年后可申报副教授职称评审。优秀博士人才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过往科研、学术成果及聘期工作任务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