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从事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或社会服务等工作。
三、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
四、专业要求
(A0501)中国语言文学
五、职称等级
正高
六、其他条件
一、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及社会服务等领域发挥引领作用,科学研判并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推动学科持续提升。
二、学术水平高,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科研能力强,业绩突出。近五年业绩具体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按期结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及以上类别科研项目至少1项。
(二)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A&HCI、SSCI/SCI期刊(中科院分区三区及以上)或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同时获得省级以上社科成果奖1项。说明:本条件所要求的各项科研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担任高校二级学院院长工作经历者优先。
研究方向:
(A0501)中国语言文学
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