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岗位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现役军人、非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具体条件:
报考人员还应满足引进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其中:
1.引进人员类型: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
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港澳居民报考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不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所学专业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等,经引进单位认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5.引进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
7.为方便引进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备,以免影响审核。
8.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招聘人员类型
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
三、专业要求
临床医学(A1002)
四、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
五、年龄要求
50周岁以下
六、其他要求
1、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2、博士研究生导师;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1项。
岗位等级:按受聘人员实际条件聘用至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上岗位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A1002)
福利待遇:
1.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引进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引进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