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三、申请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进行创新研究的潜力,熟练掌握从事学术研究和政策研究的相关研究方法。
(三)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四)申请人若为财科院培养的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研究方向: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历史学类、数学、统计学
福利待遇:
(一)博士后人员须按照全国博管办通知要求申报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财科院将按照相关办法对博士后人员予以资助。
(二)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提供研究工作办公场所及设备资源。为符合条件的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提供可供租用的博士后公寓或生活补助。
(四)按照财科院有关规定,自博士后出站报告评审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参加一次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五)根据国家和财科院的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在站期间工资与待遇等按照国家及财科院相关规定执行,户口迁移依据全国博管办相关文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