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2. 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科研工作;
3. 参与学科建设及团队发展。
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 博士学历(优秀退休教师可为硕士且副高以上职称),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哲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
3. 具备扎实理论功底和良好发展潜力,符合《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要求。
福利待遇:
1.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提供与岗位相匹配的优厚薪酬、住房待遇和科研启动经费,在研究团队人员引进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政策与待遇。安排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学。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2. 拔尖人才:年薪制,根据专业与岗位面议,聘期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按学校规定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为子女入学提供帮助。
3. 优秀青年博士:实行差异化的户口、编制、待遇措施;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提供单身宿舍或住房。
4. 高水平退休教师:享受学校返聘专任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对京外教师,由学校提供教师公寓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