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贯彻落实学校董事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处室职能,制定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统筹本处室各项工作,明确处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监督工作落实,确保处室工作符合民办高校管理规范和学校要求。
3.熟悉本处室对应领域的政策法规及湖南省高职院校教育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4.负责本处室业务范围内的改革创新,结合高职院校教育特点,推动本领域工作提质增效。
5.负责本处室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培训和考核,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高效务实的工作团队。
6.加强与学校其他处室、二级学院(部)的沟通协作,配合完成学校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7.负责本处室业务范围内的风险防控,规范工作流程,防范各类工作风险。
8.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处室工作进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及重大事项,及时执行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9.负责本处室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作痕迹清晰,符合民办高校档案管理要求。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研究方向:
统筹本处室各项工作、负责本处室业务范围内的改革创新等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教职工,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综合年收入(税前应发工资):
(1)执行校长,薪酬根据个人综合情况面议。
(2)其他管理岗16-24万。
(3)首席教授24-31万。
(4)专业带头人19-32.1万。
(5)专任教师(包括辅导员、特长老师、不含首席教授)8.5-20.5万。
(6)银龄教师11.1-13.1万。
(7)技能竞赛指导教师采取一事一议原则,具体薪酬根据个人综合情况面议。
2.享受五险一金、带薪假期、工会会员、住房等福利。
3.提供职业培训与晋升机会,纳入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