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医疗专业应届生(无工作经历)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
1.招聘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
2.对于应届住培结业的社会学员,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专业对口的博士生、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到岗率低的需要招录有医疗相关工作经历的紧缺专业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中级职称,放宽至35岁;副高级职称,放宽至40岁;正高级职称,放宽至45岁;其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本科。
含神外、泌外、肝胆外、胃肠外、心外、眼科、骨科、疼痛、耳鼻喉、皮肤、中医外(肛肠)、麻醉、整形外、烧伤外、普外等专业
研究方向:
神外、泌外、普外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