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6)对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1日之后出生)。
(7)英语水平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雅思考试5.0分及以上;托福考试50分及以上;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留学,并取得学历学位。
(8)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凡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本人应聘的岗位提供所要求必备的各种证件原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1.政治合格,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规范。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
、哲学
、历史学、政治学等专业
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员工。
(二)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须在招聘岗位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
(三)学校根据招聘人员受聘岗位等级发放各项工资待遇。同时,按规定发放专职思政课教师津贴或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