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经医院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规定者,可按人社厅相关政策要求招录为事业编制人员。凡符合事业单位调入条件者,可按相关政策办理调动手续。应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通过考试)。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取得超声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通过考试);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4.具有三级甲等医院超声诊断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研究方向: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