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营养学、医学与公共卫生、食品科学、人工智能、数据科学、生物信息学、统计学、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2、原则上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中国科学院JCR二区及以上SCI论文1篇。
3、具有精准营养、慢病营养干预、营养大数据分析、多组学数据分析、AI模型开发、推荐系统、知识图谱或功能食品开发等相关研究基础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中英文阅读、写作和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科研工作。
5、博士后招收按照研究所博士后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后;不招收从深圳市出站的一站博士后来所做二站博士后;研究所在职人员不得申请本所博士后。
研究方向:
营养学、医学与公共卫生、食品科学、人工智能、数据科学、生物信息学、统计学、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充足的研究经费,配备研究需要的设备和仪器,科研方向给予较高自由度,提供与国际高水平团队合作交流机会,个性化支持个人职业发展。
2.按照深圳市相关规定,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深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60万元在站生活补贴,其他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36万元在站生活补贴。
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策,博士后可申请新区“鹏程计划”科技人才评聘,优秀博士后可参评D类岗位;特别优秀的,可参评C类岗位。
4.按照研究所规定提供工资、五险一金和绩效待遇。
5.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优农计划,在站期间可申报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评审,入选者给予奖金奖励。
6.博士后人员进站后,可选择落户深圳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7.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8.对于博士后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深全职工作且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深生活补助。
9.对于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再按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0.深圳市博士后人员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高于上述奖项的,参照金奖执行,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