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对课题组研究方向感兴趣,年龄一般在35周岁或以下。
2.近三年内获得或即将获得遗传学.合成生物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生物信息学或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
3.以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JCR二区及以上的SCI学术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有在投研究性论文者也可投递沟通。
4.优先考虑以下条件:具有基因组的合成与改造.蛋白质设计与改造.组学数据生新分析.分子遗传学等相关方向的科研经验和成果产出。
5.具有较好的英文听说能力,能熟练阅读专业文献,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能力。
6.学术态度严谨,善于独立思考和钻研,具有独立申请.承担研究课题能力。
研究方向:
遗传学.合成生物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生物信息学或相关领域
福利待遇:
1.按照深圳市相关规定,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深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60万元在站生活补贴,其他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36万元在站生活补贴。
2.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策,博士后可申请新区“鹏程计划”科技人才评聘,优秀博士后可参评D类岗位;特别优秀的,可参评C类岗位。
3.按照研究所的相关规定提供博士后的工资.五险一金和绩效待遇。
4.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优农计划,在站期间可申报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评审,入选者给予奖金奖励。
5.博士后人员进站后,可选择落户深圳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6.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7.对于博士后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深全职工作且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深生活补助。
8.对于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再按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9.深圳市博士后人员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高于上述奖项的,参照金奖执行,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0.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充足的研究经费,配备研究需要的设备和仪器,科研方向给予较高自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