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无违法违纪和学术不端记录。
2.具备团队协作精神,能承担跨学科教学任务。
3.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岗位和职责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除专业能力特别突出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可根据面试情况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研究方向或专业需对口影视戏剧表演,涵盖台词或发声学。需要具有丰富的实践项目经历、原创作品、国内获奖经历(省级或以上大学生艺术展演;省级或以上大学生戏剧节)。
能够承担表演艺术专业课程教学,包括但不限于:表演基础、台词、剧目排练、戏剧影视表演等。
能够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及教学大纲制定。
能够指导学生艺术实践、毕业剧目排演及学科竞赛。
能够开展表演艺术相关学术研究或艺术创作,发表高水平论文或作品。
参与院校学术交流、行业活动及社会服务。
有高校或艺术院校教学经验者优先,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具备课题研究能力。
普通话标准(需二级甲等以上)。
有行业资源(如剧院、影视公司合作渠道)者优先。
研究方向:
影视戏剧表演
福利待遇:
五、聘用及待遇福利
1.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福利等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2.学校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缴纳五险二金。
3.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受聘人员办理济南市人才补贴。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连续发放3年),泉城安居卡,济南市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本科毕业生700元/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