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四、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公民意识、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与工作经验;
4.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节点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 应聘条件
学历要求: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专业要求:矿物加工、冶金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学术成果:独立发表过SCI学术论文2篇以上。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先考虑:
(1) 以第一作者发表自然指数(NatureIndex)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2) 在《Nature》、《Science》及其子刊、《PNAS》等顶尖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自然指数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专业能力:深耕固废资源化等专业相关领域,熟悉国家政策导向及国际前沿技术,具备重大科技项目规划与实施经验。
产业推动能力:能统筹“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服务”全链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研究方向:
固废资源化利用
退役锂电池/光伏板回收
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
尾矿资源化
福利待遇:
年薪27-30万元/年(含省补助),科研绩效另计,特别优秀的可另申请人才类补助,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