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或人事档案在京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三)满足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四)年龄一般在38周岁(含)以下(1987年5月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部分特殊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和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留学相关政策要求和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条件。
(六)应聘人员需接受跨校区开展工作的安排。
(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中级职称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正高级职称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放宽至42周岁(含):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具有海外经历者优先。成果特别突出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58-能源动力、0814-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方向)、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5906-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082003-油气储运工程、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与发展支持
1.达到相应人才层次人员的薪酬待遇和科研启动经费支持按照《北京建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支持管理办法》执行。同时为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优秀人才提供3年周转房,并按相应岗位提供住房补贴。
2.其他被聘用人员的薪酬、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为新入职青年教师提供科研启动金支持,择优遴选优秀青年教师提供校内人才计划支持。
(二)其他福利
1.协助符合落户条件的非京籍人才及家属办理北京市户口。
2.入职教职工子女可推荐就读北京建筑大学附属小学(西城区)、北京建筑大学附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