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专业要求
医学类(10)、社会学类(0303)、心理学类(0402、077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0779)、护理学类(0783)、公共管理学类(1204)、公共管理类(1252)
研究方向:
医学类(10)、社会学类(0303)、心理学类(0402、077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0779)、护理学类(0783)、公共管理学类(1204)、公共管理类(1252)
福利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安家费、人才津贴、科研启动金等,具体如下:
人才引进相关待遇说明
1、科研经费
自然科学类:30万元
人文社科类:21万元
2、安家费
国内高校及国(境)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的优秀博士毕业生,给予安家费50万元;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安家费标准面谈。
3、生活补贴
每月1500元。
4、其他待遇
(1)对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博士,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对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博士,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2)博士配偶符合工作安置条件的,可予以安置入校工作;
(3)特别优秀博士人才可面议;
(4)享受南昌新“人才10条”相关政策;
(5)可申报江西省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发展专项;
(6)适用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九条政策。
备注
入职年薪20万以上,重点项目成果单独奖励。
以上待遇均指人民币税前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