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岗位简介
1.在环境工程学院从事环境工程技术、环保装备技术、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等专业教学和建设工作。
2.参与环保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和教科研工作。
三、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
四、专业要求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五、工作经历
无
六、其他条件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环境工程类
研究方向: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