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无任何违法违纪及不良学术记录;
(二)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确保按期取得博士学位);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尽职尽责投入博士后研究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研究方向:
艾滋病防控、结核病防控、急性传染病防控、寄生虫防制研究、病原微生物检验(含分子生物学)、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价、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食物中毒因子检验、食品营养功效因子检验和评估、公共卫生管理、健康宣教等。
福利待遇:
四、相关待遇
(一)全职博士后。在站两年期间,年薪25万元/年起,社会福利待遇参照博士后本人所在科所的在职副高职称,按月发放,累计发放不超过24个月,出站后可优先入编进入中心工作。
(二)在职博士后。薪资、社会福利待遇面议。
(三)专项资助。广西壮族自治区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定的专项补贴,该项补贴经设站单位推荐,根据相关资助条件,人社厅组织审核通过后,可享受自治区博士后专项经费支持;入选国家相关博士后人才项目者: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如遇国家、自治区资助政策或经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或经费标准执行。
(四)住房补贴。提供二房一厅住房(或每月2000元住房补贴)。
(五)成果奖励。在站人员科技成果按照中心相关科研管理政策给予奖励。
(六)其他保障。全职博士后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范围内户籍、子女教育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