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农林科研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
3.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4.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含)以下。
研究方向:
作物遗传育种、园艺学、森林培育、植物保护
福利待遇:
1、政府配套科研生活补助共计60万元。
2、博士后出站留院工作的,享受政府留丽补助及人才房票等奖励。
4、科研劳务费从导师课题经费发放。所产出的科研成果,按照院绩效奖励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
5、可入住市人才公寓,配备必要的家具和家用电器。
6、协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