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申请者应具有近三年国内外获得的博士学位及相应的科研能力;;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相关领域国际主流期刊发表SCI论文1-2篇,中文核心期刊1-2篇:
3、具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市级基金及科学计划等项目经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资助;
4、具有省、市、乡村等的生态、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政策咨询及地方服务项目经验。
研究方向:
生态学、产业生态学、城乡规划学、生态经济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
福利待遇:
1、博士后基本年薪不低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二级薪资水平;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参加研究所特别研究助理答辩,通过答辩者,自合同之日起执行特别研究助理工资标准,特别研究助理基本年薪为21万元/年。对于特别优秀,或做出突出创新贡献,或取得重大成果的,可根据相关文件提高薪酬水平;
2、入所后,可根据不同条件申报“兴沈英才”和“兴辽英才”等各类资助和补贴;
3、享受寒暑假、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福利,其他福利待遇按我所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