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承担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任务,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2. 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申报并完成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
3. 参与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工作。
任职要求:
1.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专业涵盖医学类、教育学类、哲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文学类、管理学类等;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福利待遇:
1. 省属事业编制;
2.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3. 支持申请各类人才计划及科研项目;
4. 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及科研平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