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高、身心健康。
2.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专业、本领域取得一定的教研、科研或学术成果。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身体条件;
5.符合我校专业或课程建设需要。
6.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专业要求
电气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学科专业
三、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
四、备注
无
研究方向:
电气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学科专业
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学校综合考量知识、能力、业绩、潜力等要素,结合学科特点和需求,参照人才分类标准,议定待遇。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同时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和条件,配偶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履历等情况在学校安排相应工作岗位(须参照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