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坚守科学家精神,注重科研诚信,恪守职业道德;
(三)热爱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具备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应聘人员一般应为博士毕业生。1、副高或以上职称,在食用菌领域从事应用基础或应用研究工作。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一区发表SCI论文(IF≥5)2篇及以上,论文研究方向需聚焦食用菌功能基因组、基因编辑、子实体发育调控、活性成分合成、代谢机制或智能栽培相关领域;2、有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经历,包括但不限于与食用菌研究方向相关的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农业科技重大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等;或者近5年内主持完成食用菌相关科技成果转化许可2项及以上,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优先考虑具有推广应用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高附加值产品);3、优先考虑具有以下条件的省部级人才: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在食用菌领域主持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具有整合多组学与人工智能开展食用菌研究的相关成果,在本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研究方向:
生物工程、食品工程、遗传工程、微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制糖工程、发酵工程、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产品加工与安全、食品与营养、药物化学
福利待遇:
全职人才引进一般采用事业编制引进,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合同管理。首轮聘期一般为5年,薪酬水平和相关待遇根据引进人才的类型、个人能力、业绩贡献和学科发展需要等综合因素来确定。我院将为优秀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及相关配套,在首聘期内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人才公寓(安家费)等。院和研究所(中心、站)为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在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平台支持、团队建设和研究生(博士后)招收、人才计划申报及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实现高层次人才全周期服务。
符合上海市相关人才政策资助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享受地方人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