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
学系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学系工作,贯彻执行学院的决定、指示、规章制度,组织全面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及其他任务。
2.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制订本学系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主持有关会议,研究、处理学系专业设置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科研、质量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组织制定系专业建设规划。负责专业设置与课程建设,教学评估、教材建设。
3.负责本系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做好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分析,开展教学专题研究,保证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认真搞好教职工队伍建设。领导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抓好教学团队建设,培养青年教师。
5.制定系实验室建设规划,负责本系与其他学系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
6.关心本系教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检查本系人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执行考核制度。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生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管理工作,实习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一)校内应聘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结协作意识,具有强烈责任感及良好的协调与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6.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7.年龄应在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校外应聘
符合《福建医科大学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办法》(闽医大〔2024〕21号)规定的青年拔尖人才(第五层次)及以上条件,具体要求详见上述办法。
聘期及待遇:
1.以上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四年。
2.校内应聘聘期内学校保留相应的档案工资和行政级别,校外应聘按人才级别提供相关待遇其及他保障条件。
3.入职后参照《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系和中心主任选拔聘任和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管理、监督、考核。
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应聘者需填写链接中的附件《公共卫生学院应聘报名表》并通过在线沟通方式发送报名表及应聘相关材料:https://docs.qq.com/sheet/DUnN6YmtHRW96RHBT
1.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
2.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科研项目、专利成果及管理业绩等)清单,代表性成果扫描件,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材料。
4.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的报告。
5.可供咨询的专家学者名单及联系方式(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