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熟悉有关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来自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已经退休或临近退休的正教授或教育教学建设业绩突出,具有高校督导工作经历的副教授。已经退休人员聘为专职督导,临近退休的可兼职过渡;
3.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强;
4.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3周岁。
研究方向:
1.完成每学期听课任务;
2.参与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包括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和各类专项教学质量检查(毕业论文、试卷、教案等)并撰写总结报告;
3.参加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
4.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师培养与考核等活动;
5.反馈教学质量信息并提出教学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校专职教学督导属于教学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
7.完成学校、教学评价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