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具有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6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申请人尚未回国(来华),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在校工作不少于3年。
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
福利待遇:
国家资助
100~300万元,资助期限3年
学校待遇
聘任岗位:事业编制全职聘用,认定教授、聘任教授二级岗位;教学科研绩效奖励上不封顶,叠加其他科研、人才绩效。
经费保障:学校不低于1:1配套科研经费,同时纳入学校四大人才培养资助计划。
团队保障:认定博士生导师,每年单列不少于5名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配备科研助理。
住房保障:学校不低于1:1配套改善居住和生活条件经费。
配偶安排:在学校安排工作;如个人有意愿也可全力协助享受属地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