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拥护、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高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能够全职到校工作。
5.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的,可放宽至65周岁)
研究方向:
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三、薪资待遇(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
类别
年薪
业绩考核奖
科研启动经费
安家费
理工类
人文社科类
教学科研型
正高职称
33
3/年
30
6
20
副高职称
25
3/年
20
4
15
博士
22
2/年
10
2
8
类别
年薪
年终考核奖
科研启动经费
安家费
教学为主型
正高职称
30
2/年
0
20
副高职称
22
0
15
博士
18
0
8
硕士
术科教师
16
0
0
1.学校为台湾教师提供每年5000元往返台湾交通费用补贴。
2.台湾教师与校内在编人员享受同等教学科研奖励。
3.学校为台湾教师购买商业医疗与意外险。年龄未达到中国大陆法定退休年龄的台湾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台湾教师可申请入住学校留学生公寓、海外公寓等。
5.台湾教师在学校聘用期间,若其工作业绩符合学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则可申报聘任相应职务。
6.人才来校后若依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被认定为福建省引进人才(非现有人才),学校将协助申领并发放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