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6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研究方向:
新能源材料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广东省事业编制;
2、提供优厚年薪和安家补贴;
3、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4、提供校内周转房;
5、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购房、购车等14项人才公共服务;
6、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
7、子女可入读广州大学城幼儿园、小学和中学。
对于进入申报程序者,学校实行托举政策,作为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持续跟踪培养;
对于依托我校申报并成功入选者,将作为“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