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学术道德,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研究领域与流动站(工作站)的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既往无博士后退站经历;
6.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事、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研究方向: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
福利待遇:
(一)学校待遇
1.工资按学校副教授标准执行,按国家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2.博士后津贴5000元/月;
3.出站考核优秀者一次性发放考核津贴2万元。
特别优秀者可申请协议工资。博士后出站考核业绩突出或学校急需人才,可优先留校工作。
(二)江西省政策
1.全职理工科博士后一次性给予日常经费资助每人20万元,分别在博士后进站和出站时按50%的比例拨付。
2.享受省级人才计划和人才项目申报审批倾斜支持政策;
3.对于获得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和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博士后,按1:1给予配套奖励或资助;
4.对出站选择留赣工作,且首次择业与江西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每年拨付5万元)。
(三)南昌市政策
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缴纳社保满6个月发放第一笔,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发放第二笔。
五、在站期限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限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允许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