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
2.专业能力突出,在涉外法治相关领域有深厚的学术造诣、丰富的实务经验或突出的研究成果,能够满足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需求。
3.具有良好的跨文化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通用外语开展教学、科研及国际交流工作。
4.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高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青年骨干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柔性引进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无违法违纪记录,恪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的其他相关要求。
6.引进对象:
(1)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国际组织、涉外律所等单位的高层次专家;
(2)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潜力突出的青年英才,有2年以上国际实务或科研经历者优先;
(3)重点引进在国际法治实践、涉外法律实务、国际规则研究等领域有突出成果或丰富经验的实务专家。
研究方向:
涉外法治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
实行“基础保障+增量激励+学院激励”的三维薪酬保障体系,按人才层次实行年薪制或“底薪+绩效”模式,待遇上不封顶,“一人一策”从优确定。
2. 配套政策:
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和相关工作经费;优先保障办公条件、研究生招生指标,积极支持组建教学科研团队;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落户等实际问题;实行差异化考核,考核优秀者可享受薪酬提升、职称晋升等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