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四、申报条件
(一)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研究方向: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
福利待遇:
凡依托我单位申报并入选国家优青(海外)项目者,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的经费支持以外,院所层面提供如下保障待遇:
1.根据国家科研经费资助情况,按照1:1比例予以配套支持;
2.享受正高级岗位待遇,并按照农业农村部、广东省及我院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提供政策性津贴补贴及其他福利等待遇,并提供特岗绩效;
3.提供住房一套(不低于80平方米);享受广东省、湛江市相关高层次人才待遇;
4.按照农业农村部及广东省有关人才政策解决配偶工作;
5.按照广东省相关政策,对应享受落户、子女教育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6.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省部级相关人才待遇;优先推荐评审高级职称,直聘青年研究员;
7.支持配备科研助手,优先保证研究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