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及身体条件;其中,社会人员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应当具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等称号、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或部分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企业实践经历或双师资格者可适当放宽条件。1.同等条件下,具有学校德育或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2.中共党员,或有学生干部经历、大型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具备德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果或指导获奖者优先。
研究方向:
管理、法学类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