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2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研究方向:
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方向、病理学方向),生物学一级学科(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方向、生物信息学方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公共卫生专业学位(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人类科学专业
福利待遇:
(一)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二)符合研究院相关政策规定的人员,研究院提供人才津贴及科研启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