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
4.年龄条件:不超过35岁,条件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研究方向: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可再生能源科学与工程(太阳能热利用),物理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环境工程,微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动力,电气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新能源发电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及研究方向。
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所内绩效工资及各项福利。
2.安家费15万元。对引进人才取得“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的,可申请享受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20万元安家费。
3.给予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特别优秀者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科研启动费可不设上限。
4.职称职务待遇。没有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按照现行甘肃省相关政策,工作满两年后经单位考核可定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