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需求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基本条件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三)应聘我校事业编制岗位的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专任教师岗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岗位需求
(一)岗位职责
1.承担本专业相关新兴领域如具身智能的教学任务;
2.参与人工智能及具身智能领域的科学研究;
3.积极参与服务地方产业活动;
4.及时跟进专业相关领域发展前沿动态;
5.指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外科研活动、学科竞赛等;
6.配合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完成本专业各项运行工作,包括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学生工作等。
(二)具体要求
政治面貌:不限
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专业及代码:工学(A08)、理学(A07)、管理学(A12)(注:此类专业申请人、教育经历中须有物联网工程专业背景)。
年龄:38岁
招聘对象:不限
(三)其他招聘要求
1.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与持续性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学术积累和学术发展前景;
2.热爱教学,具备较好的教学能力;
3.学风端正,品德优良,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4.年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研究方向:
工学(A08)、理学(A07)、管理学(A12)(注:此类专业申请人、教育经历中须有物联网工程专业背景)。
福利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