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需求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基本条件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三)应聘我校事业编制岗位的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专任教师岗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岗位需求
(一)岗位职责
1.完成约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
2.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参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改革和社会服务工作等;
3.指导学生科研训练、学生竞赛及实习实践等。
(二)具体要求
政治面貌:不限
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专业及代码:食品科学与工程(A0832)、轻工技术与工程(A0822)、生物与医药(A084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食品经济管理(A1203Z3)
年龄:38岁
招聘对象:不限
(三)其他招聘要求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能够独立开展高水平科研;
2.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能胜任专业课程教学与学生指导工作;
3.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与团队合作;
4.年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研究方向:
食品科学与工程(A0832)、轻工技术与工程(A0822)、生物与医药(A084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食品经济管理(A1203Z3)
福利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