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需求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基本条件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三)应聘我校事业编制岗位的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专任教师岗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岗位需求
(一)岗位职责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与科研等任务;完成坐班答疑辅导和指导学生科研与教学实践;参与本学科与专业建设和发展;承担或参与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任务等。
(二)具体要求
政治面貌:不限
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专业及代码:管理科学与工程(A1201)、工商管理(A1202)
年龄:38岁
招聘对象:不限
(三)其他招聘要求
1.科研成果丰富优先;
2.拥有博士后研究经历优先;
3.年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研究方向:
管理科学与工程(A1201)、工商管理(A1202)
福利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