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身心健康,具备较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能力、具有较为扎实的学术功底和科研基础能力。
(四)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于2026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五)年龄一般应为35周岁及以下。
(六)具有较为扎实的学术功底和科研基础能力,发表过一定数量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优先考虑)。
(七)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八)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名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研究方向:
中国古代史、历史文献学、文化遗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