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外知名大学终身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相应职位),产业、行业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要求。
(五)高级岗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2月后出生),学术成就和学术影响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七)聘期内全职到我校工作。
招聘需求
学科带头人:具有扎实学识,长期致力于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学术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重要影响力,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引领学科、学院高质量发展及在本学科领域引才育才聚才的能力。同等条件下,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优先考虑。
学科带头人A:管理学、应用经济学、音乐、舞蹈、设计、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专业(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研究方向:
管理学、应用经济学、音乐、舞蹈、设计、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专业
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享受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其他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按照学校人才引进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待遇及任务目标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确定,双方签订聘任协议,受聘期间工作任务和待遇按聘任协议执行。
(二)凡是符合山东省、济南市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学校协助办理省市人才保障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