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三)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岗位要求:开展典型固废污染物甄别、多介质迁移规律及绿色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研究,支撑“无废城市”建设。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科院分区二区及以上SCI期刊上发表文章2篇及以上
研究方向:
典型固废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技术研究
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博士后在站期间,薪酬优厚,参照我所正式职工标准发放待遇,并享受科研成果奖励。(其中财政生活补助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科研资助费
1.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申请我所科研启动经费,申报金额见当年申报通知,竞争性立项。
2.按照广东省现行博士后相关政策,单位将协助个人申请相应博士后补贴。
(三)项目资助
除既有薪酬待遇和科研资助费外,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还可通过申请以下项目获得科研经费资助:
1.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财政资助入选者两年64万元经费。
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国家财政资助B档入选者两年36万元经费,C档入选者两年24万元经费。
3.教育部海外博士后引才专项。国家财政资助入选者三年90万元经费,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
4.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人才项目。采用“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广东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两年60万元。出站后留粤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5.“香江学者计划”。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
6.“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
7.“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广东省财政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站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
8.“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国家财政资助每人2万元。
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18万元;面上资助:8万元。
10.其他国家和广东省设立的资助项目。
以上项目资助均以最新规定为准。所在团队全力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同时将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优良的实验平台和广泛的学术交流机会。博士后期间表现优秀者,可考虑优先留所工作。
(四)其他福利
1.医疗、福利待遇:博士后进站后,按照我所规定享受医疗及公积金等待遇。
2.住房待遇:我所将为在站博士后提供公寓。
3.可享受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