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应聘事业编制岗位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二、其他要求
1.博士;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0岁以下。
2.专业要求
(1)机电与自动化类: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安装、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可胜任智能建造相关设备操作与维护、自动化施工等教学。
(2)计算机与大数据类:计算机大类专业、大数据处理、大数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能适配智能建造中BIM技术应用、工程数据管理与分析等教学内容。
3.熟悉和掌握职业教育理念,能胜任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职业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有科研经验或指导相关专业竞赛并获奖者优先;熟练掌握基于BIM技术的设备安装专业应用,或有三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工程实践经验者优先;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4.具有上述适配课程三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双师型教师,可突破专业限制。业绩突出或在省部级以上重要赛事中成绩突出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能大师或奖项可突破条件。
研究方向:
机电与自动化类: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安装、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可胜任智能建造相关设备操作与维护、自动化施工等教学。
(2)计算机与大数据类:计算机大类专业、大数据处理、大数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能适配智能建造中BIM技术应用、工程数据管理与分析等教学内容。
福利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国内应届毕业生未按期毕业的,本录用资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