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代码:
1008中药学
备注:中药鉴定学相关研究方向。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后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于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高层次人才,年龄限制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聘用:
公示期满后,学校人事处与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