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职责
1.教学科研;2.做好心理健康与学生思政工作。
三、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专业为心理学一级学科专业,且本科、硕士均符合上述专业;2.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四、其他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年龄38周岁及以下,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为45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心理学一级学科专业(本科、硕士阶段均需为上述专业)
福利待遇:
学校按人才业绩水平条件分别提供购房补贴20-150万元以及科研启动费5-30万元,具体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