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需求
在所在产业或学科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在教育教学、技术创新或产业转化等方面取得业界及行业企业认可成果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是在技能人才培养、技艺传授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业界及行业企业认可,年龄在40岁以下且拥有博士学位及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基本条件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礼诚信,爱岗敬业,治学严谨。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能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实际工作。
3.具有优秀的专业素质,学术造诣较深,具有同行公认的、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技能水平,能够满足学校高水平发展需要,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科技研发和产业服务。
(二)不接受下列人员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教育教学、技术创新或产业转化等方面
福利待遇:
(一)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安家费。具体薪酬、岗位职责及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
(二)根据聘期考核指标与实际需要,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平台建设与科研经费支持。
(三)协助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及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省、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服务。
(四)协助解决住房问题,可提供学校过渡性住房。
(五)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者可获政府财政税收补助。另可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