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品德学风,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4.符合流动站规定的其他进站条件。
二、研究方向
有机发光材料
三、招收条件
良好的三观,有团队合作精神及积极主动学习能力,具有有机化学、光谱学、生物等相关专业研究背景,热爱科研、勤奋努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较强的英文写作能力,在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
四、岗位职责
在PI指导下独立承担和开展课题研究,指导实验室其他低年级学生开展科研工作
备注:无
研究方向:
有机发光材料
福利待遇:
1.提供年薪、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全职博士后至少18万元、项目博士后24-44万元;另可按规定享受厦门市政策性补贴;
2.可按规定申请参评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支持博士后赴国(境)外高水平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
4.提供校内博士后公寓(临近幼儿园、超市),未租住的可享受租房补贴;
5.享受健康体检、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工会节日慰问等教职工福利;
6.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