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品德学风,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4.符合流动站规定的其他进站条件。
二、研究方向
1.稀土发光材料与照明器件;2.量子点与显示器件;3.应力发光材料与探测;4.材料的高通量计算和机器学习
三、招收条件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应具备独立科研工作能力与良好的科技英文读写能力;具有优秀的论文发表记录;善于沟通,具有工作责任心与合作精神,对未来科研事业具有清晰的规划与目标。具有以下研究基础的应聘者优先考虑:1.纳米材料制备与表征;
2.光电探测器件制备;
3.荧光粉与光电器件制备;
4.有力学传感材料和器件相关研究基础
四、岗位职责
1.量子点、LED器件制备与性能研究;2.光电探测器件的封装与测试;3.新型发光材料、纳米材料及光学仿真;4.先进力传感器件制备、相关材料研发以及力学传感器件表征平台搭建和维护
备注:无
研究方向:
1.稀土发光材料与照明器件;2.量子点与显示器件;3.应力发光材料与探测;4.材料的高通量计算和机器学习
福利待遇:
1.提供年薪、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全职博士后至少18万元、项目博士后24-44万元;另可按规定享受厦门市政策性补贴;
2.可按规定申请参评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支持博士后赴国(境)外高水平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
4.提供校内博士后公寓(临近幼儿园、超市),未租住的可享受租房补贴;
5.享受健康体检、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工会节日慰问等教职工福利;
6.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