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
3.身心健康,符合现行的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6.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应聘者要求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7.应聘者须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认定落款时间截止2027年8月31日。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哲学类、历史学类
福利待遇:
1.符合条件的可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福州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相应人才类型的待遇。
3.人才子女可入读闽侯县上街实验学校。
4.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项目。经认定为福建省、福州市高层次A-E类人才项目的,可享受省、市、县配套落地补助、购房补贴等。
5.可按政策申请入住学校周转过渡房。